敘事例.明對象 在現實生活中.我們會目睹許多事情.這是發(fā)表議論的對象.也是產生看法的基礎.我們可以選擇那些有話可說.有理可講的事情.它可以是應該肯定的正面事例.也可以是應該批評或引為教訓的反面事例,最好是那些發(fā)生在自己身邊.且較有普遍意義或應引起大家重視.而自己感受也最深的事情來寫.身邊的事情.自己熟悉,感受深的事情.有看法可言.如同學中出現的助人為樂.自覺參加環(huán)保活動及抄作業(yè).過生日請客等現象.都可以成為議論的對象. 選定了確有其感.確有其理的事情.還要明確怎樣“敘 .對事情的敘述.既要清楚.又要簡約.要根據說理的需要對有關材料作適當的取舍.與所說之理相關的部分要敘述得具體一些.突出一些,反之.則可以少敘或不敘.如一文的第一段是這樣寫的:“我家街口有個啞人賣刀.只見他將曬衣服用的鐵絲墊在鋼板上.像切韭菜一樣嚓嚓切斷.然后揚起刀口讓人看――刀口完損無缺.在人們的驚嘆聲中.刀一售而空. 同樣是這件事.一文則是這樣開頭的:“鄰居王阿姨逢人便說她從街口買回一把好菜刀.據說這刀能將一根鐵絲切成幾段而刀口完損無缺.`我們剛從街口經過.怎么沒聽見賣刀的吆喝聲呢?’`那賣刀的是個啞人!我是看了他的表演才買的.’――原來如此! 說理的中心不同.敘述的角度也就不一樣.敘事要為所說之理奠定堅實的基礎.然后再以“理 為核心展開議論也就順理成章了.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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