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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、溫家寶總理指出從2005年起,免除592個國家扶貧開發(fā)工作重點縣農(nóng)村義務教育階段1400萬貧困家庭學生的書本費、雜費,并補助寄宿生活費(即兩免一補),2007年在全國農(nóng)村普遍實行這一政策,使貧困家庭的孩子都能上學讀書,完成義務教育,2008年下半年免除城市義務教育學雜費。
(1)實行“兩免一補”政策依據(jù)了哪些法律?落實這項政策保障了公民的哪項權利?保障公民這項權利對國家發(fā)展和個人成長有什么意義?(9分)
(2)正在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應承擔哪些最基本的義務?(6分)